
中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对湖南欧尚木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宁)应急罚﹝2023﹞执法大队-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宁)应急罚﹝2023﹞执法大队-1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5处罚内容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0.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安全生产违法事实油漆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桶装油漆、固化剂),一处电力线路采用pvc管套管,未采用镀锌管套管,套管不严,不防爆,不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第3.1.3条,第(4)项“3.1.3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采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施:4在区域内应采取消除或控制设备线路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措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罚机关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4MB16888983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430124MB16888983